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庐山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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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庐山位于江西北部,地处赣、鄂、皖三省交界地区,北靠长江,东濒鄱阳湖,呈东北-西南走向,山体面积约302平方公里,主峰大汉阳峰海拔1474米。在气候上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,同时又具有明显的山地气候牲征。年平均气温11.6度,极端最高32.0度,最低-16.8度;雨量充沛,年降水量为2068.1毫米。日照较丰,年日照时数为1715.3小时。风大雾多,大风日数100天,年平均雾日达200天,年积雪日数30天。“一山分江湖”的庐山,从深邃悠久的远古走来。历史老人似乎对它特别关照,不断地赋予它特有的深刻,斑斓的浪漫,无尽的高雅。大江(长江)、大湖(鄱阳湖)、大山浑然交汇;雄奇、险峻、秀丽、刚柔相济。它那摇曳多姿的情韵,定格为流润千古的一道道文化风景线。庐山以自然景观为载体,以人文景观为内涵,集风景名山、避暑名山、旅游名山、政治名山、文化名山、宗教名山“六山”为一体。它那伟岸的山体、飞流湍泻的瀑泉、扑朔迷离的云雾、钟灵毓秀的山城,以及宗教理趣的光华、千年书院的风采、冰川遗迹的神韵、西式别墅的音符……无一不是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古今融合、精神凝聚、文化升华。它兼有大江的气魄、大湖的胸襟、雄山的刚毅、秀山的温柔和灵山的潇洒,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“世界文化景观”。